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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99-2006砝码检定规程与R111国际建议的主要差异 说明:
JJG99-2006砝码检定规程修改采用了OIML国际建议R111《EE2F、FMM_MMM等级砝码》,但为了《砝码》检定规程更具有连贯性,所以规程的名称还是采用了JJG99-1990检定规程的名称。本检定规程从总体来说,不能等同采用R111国际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规程编写格式的调整
本检定规程的编写格式主要按照JJF1002-1998(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以OIML国际建议R111<E、E2、F、F2、M、M2、M、M₂-j、M等级砝码》(2004E)的结构为基础进行了一些调整。R111国际建议结构次序是:总论、计量要求、技术要求、计量控制、附录A:不同形状和尺寸砝码的图例、附录B:砝码测试步骤、附录C:砝码或砝码组的校准、附录D:统计控制、附录ECIPM公式和近似公式。检定规程调整为七章和七个附录,分别是:范围、引用文献、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附录A:不同形状和尺寸砝码的图例、附录B计算公式、附录C:折算质量的不确定度、附录D:空气密度计算公式、附录E:检定记录表格、附录F;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附录G:原工作基准、一等、二等砝码的安排。按照JJF1002-1998的要求,增加了第一章“范围”、第二章“引用文献”以及附录F“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本检定规程还对国际建议RI11部分章节的顺序进行了一些调整。
为什么在编写层次上没有与国际建议保持一致呢?主要是考虑到以下两点:R111国际建议与我国的计量法律、法规并不完全一致,我国的计量检定规程还需要执行我国的计量法规和管理规定。我国的计量检定规程适用对象主要是地市县级计量技术机构的鉴定人员进行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以及砝码制造厂家参照进行生产和计量控制。本检定规程的结构与其他计量检定规程的结构保持一致。
3.2增加了可操作性
为了适应日常对砝码后续管理的需要和地技术机构的技术水平差不齐的实际情况,应增强计量检定规程的可操作性。本检定规程把首次检定、后续检定的有关内容单独列出来形成第7.2节,还设计了附录B:砝码组合计算公式,附录E:检定记录表格和附录F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过书表格,方便了日常的检定。这一做法与其他检定规程的模式一致,有利于指导计量检定人员开展检定工作。
3.3增加了一些计量器具控制的内容和检定周期的规定
按照我因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检定规程增加了检定结果的处理的规定。这些要求与我国其他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相一致,以突出我国对计量器具的法制计量管理。本检定规程对检定周期作了相应准确度等级砝码的规定。对使用频繁的砝码可将检定周期适当缩短。
3.4砝码标称值范围的不一致
在本检定规程质量最大允许误差表(表5-1)中,砝码质量标称值的范围从1mg到5000kg,在实际使用时,可以将砝码的标称值向上或向下伸展,即在某一个准确度等级中,允许有比表5-1中质量标称值大或者小的砝码存在。但在国际建议R1中,不允许这样的砝码存在,它是这样规定的:表5-1中的砝码标称值规定了R111各个等级中允许的最小及最大砝码,并且最大允许误差和单位不得向上或向下延伸。例如:M等级砝码的最小标称值为100mg最大为5000kg则50mg的砝码不能定义为R111的M,等级,而当它的最大允许误差和其他要求(如:形状或标记)满足M等级砝码的要求,则可作为该等级的砝码。否则,不能表明此砝码与R111的规定一致。
3.5砝码在检定周期之间的稳定性考核指标
国际建议R111没有规定在检定、校准过程中测量结果的一致性,而是仅对其不确定度做了严格而明确的要求,周期检定结果之间的稳定性也没有规定。检定规程的起草过程中,广大检定员提出检定规程不仅是日常检定工作中的法规性文件,也是评价基标准合格与否的技术依据。因此,本检定规程参考基标准考核办法的规定和国际上有关砝码稳定性的要求,明确地给出了砝码检 定周期间的稳定性要求。
以上是JJG99-2006砝码检定规程与R111国际建议的主要差异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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